一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
     1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(适用小型轻微污染新(改扩)建项目)

    2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(适用大中型有污染新(改扩)建项目)

二、环保批文

     办理批文需提供的资料

      1,书面申请报告(新建项目且无特别说明事项的,可不提供)
      2
,项目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书
      3
,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或《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      4
,场地使用证明:自有的提交《房产证》复印件,租赁的提交《房屋租赁合同》
       5
,座标图
       6
,项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图
       7
,工艺流程图
       8
,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。

   东深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指南:
       深圳
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是市环保局的直属机构,代表市环保局履行东深流域有关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审批等职责。
      
一,受理建设项目的范围:
      
根据分工,该办负责东深流域内如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管理:
      1
,深圳水库——东深供水渠流域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所有建设项目。
      2
,观兰河流域水源保护区以及深圳水库——东深供水渠流域准水源保护区的以下建设项目:
      
1)由市发改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      
2)按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我录》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。
      
3)电镀,电氧化或着色类金属表面处理,印刷线路板,造纸,印染,制革,酿造,化工,冶炼,炼油,染料,玻璃制造及危险废物处理等项目和设施。
      
4)排放国家规定的一类污染物的项目和设施。
     
二,受理项目的辖区:
       1
,深圳水库——东深供水渠流域三级水源保护区包括罗湖区东湖街道的大望,梧桐山社区及仙湖植物园和罗湖林果场等;龙岗区南湾街道的沙湾,樟树布,沙塘布,南岭,厦村,吉厦,上李朗,下李朗社区,平湖街道的白泥坑,新木,良安田社区,横岗街道的六约 社区的深坑等。
       2
,深圳水库——东深供水渠流域准水源保护区包括宝安区观兰街道的君子布社区。
       3
,观兰河流域水源保护区包括龙岗区坂田街道;宝安区的龙华街道,大浪街道,民治街道,观兰街道(除君子布社区以外),光明街道的白花洞社区等。

三、卫生许可证:

  申办/换发卫生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
    
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办理卫生许可证须申报材料:
    1
、《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一式两份。
    2
、提供经营场所合法证明(如房屋租赁合同、房产证等)一份。
    3
、卫生专篇:内容包括:项目概况、选址位置;25范围内是否有污染源;经营项目、总平面布局设计(各功能间的卫生设施);卫生组织、卫生制度等。
    4
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    5
、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    6
、食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(需携带从业人员《健康证》和《卫生知识培训证》原件,经查验后退还)。
    7
、其他资料:提供经有资质中介如CDC认可的总平面布局图、各功能间的布局图、设备设施平面图和通风、给排水初步设计图。《建设项目选址卫生学评价报告》、《建设项目卫生工程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》(可委托有资质中介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);(营业面积大于100m2的单位提供,小于100m2的单位不用提供)。《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》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》(由卫生监督所提供)以及《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、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或有关批文、环保有关资料。

    年审/换发卫生许可证须申报材料:
    1
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    2
、《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一式两份。
    3.
有关卫生检验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最近6个月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评价报告

    4、食品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。(须携带从业人员《健康证》和《卫生知识培训证》原件,经查验后退还。)

四、排污许可证办理:(排污许可证申报,年度检测,台帐管理,执行报告等)

五、环境应急预案:(应急预案编制,评审,应检)

六、环保管家服务:(环保技术咨询,含排查企业环保隐患风险,指导处理。市局专家现场指导每年/2次,排污许可证申报,台帐管理,固废台帐等)

七、碳排放评价:(项目批前评价申报、项目建成现状评价)

八、固废危废拉运:(广东省内签约,四联合同)